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9/04/2026 977/202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對不法性的錯誤認知、量刑、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

      摘要

      按照《刑法典》第16條第1款的規定,所指的是行為人錯誤地認為自己的行為屬合法,且行為人的這種錯誤是不可對其作出歸責的;這時,構成該條文所指的不可譴責的錯誤,基於行為人無罪過,所以阻卻犯罪。
      ……
      要構成《刑法典》第16條第1款所指的對不法性的錯誤,必須證明存在某些客觀因素,令行為人誤以為其行為屬合法,而且這種誤解不可歸責行為人。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盧映霞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