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8/11/2018 922/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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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8/11/2018 961/2017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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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8/11/2018 462/201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8/11/2018 511/201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8/11/2018 561/201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辯論原則、程序上之無效、惡意訴訟、上訴的目的

      摘要

      - 違反辯論原則僅導致《民事訴訟法典》第147條第1款所規定的程序上之無效(nulidade processual),並不引致《民事訴訟法典》第571條所規定的判決無效(nulidade da sentença)。
      - 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51條第1款之規定,利害關係人應由知悉該無效之日起計10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爭辯,而非在透過上訴向上級法院提出。
      - 倘原告故意歪曲對案件裁判屬重要之事實之真相,應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385條第2款b)項的規定,判處其為惡意訴訟人並對其科處罰款。
      - 上訴的目的在於覆核原審決定是否正確,而非審議上訴人提出的新事實或問題,除非有關事實或問題是判決後才出現的,或法院需依職權作出審理,故被告不能在上訴陳述答覆中作出新的賠償請求。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