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1/01/2008 15/200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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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1/01/2008 752/200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恐嚇罪
      加重侮辱罪
      半公罪
      告訴
      追訴
      刑事訴訟程序終止
      7月30日第6/97/M號法律第37條e項
      刑罰的特別減輕
      違令罪
      量刑情節
      緩刑標準
      撤回上訴
      變更禁止離澳措施

      摘要

      一、 根據澳門《刑法典》第147條第3款和第182條的規定,恐嚇罪和加重侮辱罪祇屬半公罪而非公罪,故檢察院在未經受恐嚇和受侮辱的警員依法行使告訴權之前,是不能就這兩罪向嫌犯展開刑事訴訟程序或追訴(見《刑法典》第105條第1款)。如此,由於在本案中此兩罪的受害人並未有行使相關告訴權,本院得宣告上訴的嫌犯在這兩罪方面的刑事訴訟程序因欠缺告訴而終止。
      二、 而事實上,7月30日第6/97/M號法律第37條e項結尾部份的規定,祇針對與有組織犯罪有關連的侮辱公務員罪行。
      三、 即使嫌犯真的對其罪行深具悔意和在犯案後一段時間內不再犯事,這並不意味法院必須特別減輕其刑罰,因為即使真的出現《刑法典》第66條第2款c和d項的情況,法院仍須遵照第66條第1款的規定,慎重衡量在案中是否真的出現能明顯減輕犯罪事實的不法性或行為人的罪過或明顯減少刑罰的必要性的情節,以決定是否特別減輕有關刑罰。
      四、 在本案中,上訴的第一嫌犯除了自己堅決不服警令外,還著第二嫌犯不要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而即使第二嫌犯最終有向警員交出證件,上訴人還從警員手中奪去第二嫌犯的證件和欲自行離開現場,此外,在違令前後更對有關警員大放令人髮指的帶侮辱和恐嚇的猖獗之詞。由此可見,上訴人有關侮辱和恐嚇執勤警員的行為,主要是為着阻撓有關警員行使法定執法權力而幹,而上訴人這種因一宗微不足道的交通違例事件而公然無理挑戰執法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時的權威的行徑的不法性程度,實明顯不能被事後的守法、道歉和僅在一審庭上的自認或時間所減輕。如此,上訴人在特別減輕刑罰方面的上訴理由並不成立。
      五、 其實,如對警員的執法行為有任何不滿之處,理應透過法律途徑提出申訴,而非選擇以侮辱和恐嚇手段公然抗命。
      六、 雖然基於受害警員沒有提出告訴這單純屬欠缺追訴前提的問題而導致上述有關辱罵和恐嚇言詞不能被法院以加重侮辱罪和恐嚇罪論處,但根據《刑法典》第65條第2款的規定,是完全可以以犯罪前後的有關行為作為違令罪的量刑情節。
      七、 而就上訴人的緩刑請求,本院考慮到其在實施違令罪時和在違令前後的上述具體情節,認為不對其判以實際監禁刑罰實不足以實現違令罪的一般預防需要(因要預防社會上其他人步上訴人的後塵),故即使其屬初犯也不准其緩刑(見《刑法典》第48條第1款就緩刑與否的實質法定標準)。
      八、 最後,就上訴人有關針對原審主審法官對其施以禁止離澳措施的批示的上訴而言,上訴人在未有正式申請撤回這上訴或在上訴合議庭正式對此上訴作出裁決前,是不得請求主理上訴案的裁判書製作人廢止或變更原審主審法官在該批示內所下令對其實施的禁止離澳措施,否則便會扭曲刑事訴訟法立法者為上訴而定下的訴訟規則。基此,裁判書製作人依法無權自行決定以擔保金代替禁止離境措施,因為此舉會直接變相改動該被訴批示的核心內容。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備註 :根據《中級法院運作規章》第19條規定,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陳廣勝製作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1/01/2008 761/200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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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1/01/2008 98/200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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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1/01/2008 9/200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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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