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假扣押
- 有理由恐防喪失債權之財產擔保
摘要
- 假扣押的成立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
1. 對被聲請人存有表見的債權;
2. 有理由恐防喪失債權之財產擔保。
- 為判斷是否存在喪失財產保障的疑慮,重要的是查明被針對人的實際財產狀況。
- 倘聲請人對被聲請人存有表見的債權,且被聲請人的經濟狀況及清還能力足以令聲請人“產生合理的擔憂”,那假扣押的保全措施請求應予以批准。
決定
裁定兩名被聲請人的上訴不成立,維持被上訴裁判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