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何偉寧法官
主題
數罪並罰
摘要
1. 根據《刑法典》第71條及第72條的數罪並罰的決定也是按照《刑法典》第65條的量刑規則,在具體被判處的單一最高刑作為最低刑幅和法律容許的最高刑之間選擇一單一的合適刑罰。
2. 在量刑方面,對原審法院的刑罰決定,只要不存在對法定限制規範-如刑罰幅度-或經驗法則的違反,也不存在所確定的具體刑罰顯示出完全不適度的話,作為以監督法律的良好實施為主旨的終審法院就不應介入具體刑罰的確定。
決定
裁定上訴人上訴理由不成立,予以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