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上訴目的
- 新事實
摘要
- 上訴的目的在於審核原審決定在事實層面上或法律適用方面是否有錯,故不能在上訴程序提出新的事實及新的依據,除非有關事實及依據是可依職權審理的事宜。
決定
裁定兩名上訴人的上訴不成立,維持原審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