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宋敏莉法官
主題
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
所有權
利用權
物業登記
推定
摘要
一、根據《物業登記法典》第7條規定:“登記一經確定,即推定所登記之權利完全按登記中對該權利所作之規定存在並屬於所登錄之權利人所有”。
二、原告沒有排除或推翻這一“推定”,並且從已認定的事實中亦能得出原告所主張的“不動產租賃關係”,因此所提起的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必然不成立。
決定
- 上訴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