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主題
決議之中止執行
調升管理費
摘要
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343條第1款準用的第341條第1款的規定,為裁定中止執行決議的聲請理由成立,聲請人有責任證明擬中止的決議屬違法或違反章程、證明聲請人具正當性,以及證明執行決議可對其造成相當之損害。
雖然更換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將導致分層單位的小業主每月需要多支付125澳門元的管理費,但單純以該費用的調升為由提起中止執行決議的保全措施,明顯不符合法律所指的“相當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