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備註 :根據《中級法院運作規章》第19條規定,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趙約翰製作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道路交通法》第 109 條第1款
暫緩執行禁止駕駛的處罰
摘要
雖然《道路交通法》第 109 條第 1 款規定,如有可接納的理由,法院可暫緩執行禁止駕駛的處罰六個月至兩年,但由於上訴人在犯案時犯罪故意程度甚高,且在一審庭審時沒有認罪,法院不能單純因上訴人是以駕駛維生和屬初犯,便准其暫緩執行禁止駕駛的處罰。
主題
駁回上訴
摘要
當上訴的理由明顯不成立時,中級法院應予以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