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10/2006 295/200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10/2006 309/200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10/2006 363/200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10/2006 365/200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5/10/2006 346/200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執行之訴
      澳門法院
      執行管轄權
      非「應在澳門履行」的債務
      《民事訴訟法典》第25條第1款

      摘要

      一、 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25條第1款的規定,跟同一法典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和第25條第2款一樣,同屬涉及「執行事宜上之管轄權」的專有和自主法律規定,故當然專屬適用於本執行之訴。
      二、 是故《民事訴訟法典》第16條a項原屬對宣告之訴的一般規定,不可補充適用於執行之訴,而基於「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釋法原則,同一法典第15條c項和第17條a項也不能適用於執行之訴。
      三、 如此,根據《民事訴訟法典》同一第25條第1款就執行之訴所定的一般性規定,凡出現未有特別規定之其他情況,且非屬本身第25條第2款所指的情況,澳門法院僅對「應在澳門履行」的債務具有「執行管轄權」。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備註 :根據《中級法院運作規章》第19條規定,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陳廣勝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