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刑事訴訟法典》第74條
- 受害人不反對該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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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刑事訴訟法典》第74條第一款關於依職權裁定給予彌補的條件之一“受害人不反對該金額”不能被理解為“受害人必須明示不反對確定的金額”。所謂的不反對,就是沒有清晰的反對意見(包括清楚的默示反對)這個消極的事實令法院不能適用上訴條文。
2. 如果在案件中沒有任何可以顯示受害人曾經明確表示反對法院依職權確定賠償金額,就應該裁定滿足了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第74條第一款b)的條件。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