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8 178/201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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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8 1117/2017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反訴
      第三人參加

      摘要

      儘管《民事訴訟法典》第218條第1款規定被告得向原告提出反訴,但學理的主流意見則認為被告還可針對第三人提出反訴。
      因此,如反訴涉及其他人士,得讓該等人士以被反訴人身份參加訴訟,並透過第三人參加的方式讓他們加入訴訟。
      被告主張原告串通另一名人士,指他們以虛報工作時數及發票資料等方式來騙取被告的租金,從而向他們追討有關賠償。
      在上述關係中,原告與第三人為必要共同訴訟人,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267條第1款及第262條a)的規定,被告得誘發該第三人以被反訴人身份參加訴訟。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8 337/2017 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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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8 98/2018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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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5/2018 1038/2017 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
    • 主題

      離婚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一. 對澳門以外法院裁判須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所列之各項要件,其中a及f項所述之內容由法院依職權作出認定(見同一法典第1204條)。
      二. 如卷宗所載資料,或因履行審判職務獲悉其中存在不符合上引第1200條b, c, d及e項一要件之事宜,法院不應確認有關裁判。
      三. 由於澳門《民法典》第1630條亦允許兩願離婚,故澳門以外的法院作出之離婚判決並不違反澳門法律體系之基本原則,亦無侵犯澳門特地區之公共秩序。
      四. 對於兩願離婚作出之判決之確認,本法院無需作實體審查,因為案中當事人之間並無勝訴與敗訴之分。
      五.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情況下,對由中國內地有權限機構核准之離婚調解書應予與確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