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主題
- 量刑
摘要
1. 雖然在第17/2009號法律中夥同未成年人實施販毒的行為並未被規定為加重情節,但在具體量刑時必須考慮上訴人的相關行為對社會,特別是有關未成年人的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2. 另外,在考慮保護法益及公眾期望的要求時需知道,販毒罪,特別是軟性毒品的不法販賣行為屬當今社會常見的犯罪類型,該類犯罪活動在本澳越來越活躍,行為人亦漸趨年青化,有關犯罪行為亦直接危害到公民,特別是年青一代的身體健康,由此更加突顯預防此類犯罪的迫切性。
主題
假釋
摘要
只有在提前釋放被判刑人不會影響維護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情況下方可給予假釋。
主題
搶劫罪
摘要
在娛樂場內實施可處以三年至十五年徒刑的加重搶劫罪,具體量刑四年六個月未見有過重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