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 逗留的特別許可
- 3月17日第4/2003號法律第8條
- 自由裁量權
- 司法審查
- 嚴重錯誤
摘要
一、按照3月17日第4/2003號法律第8條第5款申請逗留的特別許可從來都不是行政當局受法律約束的行為,而是在行政當局行使自由裁量權中可能出現的結果之一。
二、為此只需考慮立法者在該第8條第1款中使用「可」字的表述。
三、本案中沒有嚴重錯誤,所以法院不得對不批准申請逗留特別許可的行政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否則便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