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其他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 工作評核
- 期間
摘要
一、作為判斷被評核人功績多寡之決定的工作評核,是在行使納入稱為「技術上的自由裁量」又或更確切地說「行政公正」內的自由裁量權時所作出的行為,該行為只有在例外情況下才被法院審查,因為該領域的介入僅在「嚴重錯誤」或「明顯不公正」的情況下才被接納,否則會抵觸權力分立原則。
二、法律為評核程序不同階段規定的期間,尤其涉及評分、追認、確認及相關通知,只帶有「指示」(或「紀律」)性質,對其不遵守並不產生任何導致行為無效的瑕疵。
主題
- 不表明立場
- 所答問的事實事宜不充分
摘要
一、對所提出的請求之一不表明立場,將引致無效。如不爭辯,則該無效應被視作已獲補正。
二、如查明所答問的事實事宜不足以對當事人的請求作出裁判,必須撤銷被上訴的裁判,以便在擴展事實事宜進行重審後,作出新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