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 事實事宜不充分
- 為賭博的高利貸罪
- 第8/96/M號法律第13條
- 澳門《刑法典》第219條
- 暫緩執行徒刑
摘要
一、如上訴人只是純粹對事實事宜的裁決表示不同意,那麼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
二、第8/96/M號法律第13條只對發生在賭場內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作出與《刑法典》第219條第l款規定刑罰相同的處罰,但在犯罪構成元素方面的相關部分作出區別,顯然有更高的要求。
三、只要作出「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人提供用於賭博的款項或任何其他資源者」的行為,就足以構成第8/96/M號法律第13條規定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無須證實存在《刑法典》第219條規定的其他構成元素。
四、澳門《刑法典》第48條賦予審判人將科處不超逾三年之徒刑暫緩執行的權力和義務,條件是經考慮行為人的人格、生活狀況、犯罪前後的行為及犯罪情節,認定僅對事實作譴責並以監禁作威懾可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的目的。
主題
- 執行名義
- 遲延利息
摘要
若在有罪判決中未裁定繳付利息,則請求執行人不得在執行之訴中(以此判決為基礎)要求繳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