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主題
臨時居留許可
欠缺說明理由
違反法律
事實前提錯誤
摘要
1. 被訴實體依據下級部門製作的意見書來作出“批准建議”的決定,雖然內容簡單,但被訴實體是以明示方式,透過表示贊成先前所作之意見書來就有關批示說明理由,加上上訴人已適時獲取有關批示及報告書的通知,絕對有條件知悉導致其申請被否決的具體理由,因此不構成說明理由義務的違反。
2. 無罪推定原則一般適用於刑事訴訟程序,即是在有罪判決確定前推定嫌犯無罪,而行政當局在審批有關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時,只按照實際情況,並為實現公共利益而行使法律賦予的自由裁量權。
3. 如被訴實體已適當考量上訴人提出的事實及理由,只不過該等事實不被被訴實體接受,則被訴之批示不沾有事實前提錯誤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