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強制性假期賠償
- 罰金
摘要
1. 上訴人被判處的違例行為涉及強制性假期賠償,並不屬於《勞動訴訟法典》第110條第1款所規定的均可上訴的情況。
因此,對於這一針對原審法院賠償判處金額的上訴,本院依法不得受理。
2. 原審判決判處上訴人2,500元的罰金,考慮到違例行為所涉及的年期,本院認為有關具體量刑並無不妥,沒有修改的空間。
主題
- 量刑
- 緩刑
摘要
1. 對一個緩刑的判決仍然可以進行數罪並罰,甚至作出判決實際徒刑,但是在沒有任何的實質的事實改變的情況下,就原審法院所作的對嫌犯可以給予緩刑的衡量標準以及所得出的結論是否因後一個量刑而改變則是另外一回事。
2. 嫌犯被加判的吸毒罪仍然是在毒駕罪的相同情節上實施的,法院的重新衡量嫌犯的總體條件,很難得出對量刑的實質標準的衡量具有實質的改變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