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10/2019 790/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10/2019 90/2018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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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10/2019 131/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偽造文件罪的主觀要件
      - 刑罰法定原則

      摘要

      1. 根據已證事實,護照上出現的問題包括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邊檢北京出境蓋章、加拿大簽證、澳大利亞移民局出入境蓋章,以及新西蘭簽證。尤其是在關於澳大利亞的出入境蓋章。上訴人在從未到訪過該國的前提下,竟然在其本人的護照中突然加上該國的出入境蓋章,對此,盡管上訴人從來未到外國旅遊,亦不能以不知道、不了解或不明白的說法,來用作阻卻行為不法性。
      2. 上訴人在澳門以外地區透過他人取得經變造及載有偽造簽證及出入境印章的中國護照,且明知此並非取得相關文件的合法途徑,但仍將之攜帶到澳門,並向澳門國際機場櫃檯人員出示之,目的是以該等證明文件經由澳門前往他國,並瞞騙他人其出入境記錄及簽證,其行為影響了該類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公信力,損害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第三人的利益。
      上訴人的行為符合《刑法典》第244條第1款c)項,配合第245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使用)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10/2019 762/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10/2019 587/2019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