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詐騙罪
- 未遂犯
1. 詐騙罪是一個結果犯,當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當得利而以詭計使人在某些事實方面產生錯誤或受騙,有關的行為符合一罪狀的構成要素即完成了實施的階段。而受騙者是否“作出造成其本人或另一人之財產有所損失之行為”則是考慮犯罪是否既遂的問題。如果作出了,也就是產生了這個犯罪的最終結果,犯罪就既遂。
2. 以一種不存在的身分以及不會存在的會員身分而引誘受害人“簽訂”貸款合同,繼而用所貸款項進行賭博,雖然聲明是無息貸款,但是先抽取部分作擔保或者保證金而實際上是貸款利息,已經使得嫌犯從中獲得財產利益,使受害人作出了可能令其造成財產有所損失的行為---被利誘而簽訂貸款合同繼而進行賭博,但由於尚未有最後的支付自然之債的行為而可適當產生實際的損害而僅構成未遂行為。
- 輕微違反的量刑
- 禁止駕駛
- 緩期執行
- 可接受理由
1. 在比照適用犯罪的量刑的標準的前提下,法院對輕微違反的量刑是以法律所賦予的在法定最低刑幅及最高刑幅之間,以罪過及刑罰目的為標準自由選擇一合適的刑罰的決定,上級法院的介入只有在原審法院的量刑存在明顯的罪刑不相適應或者刑罰明顯不當的情況下才有空間。
2. 醉酒駕駛在本地區仍屬屢發的犯罪形態,雖然經過長時間的打擊,但是成效並不十分顯著,為著一般預防所希望達到的警惕作用,實不應該放鬆對此類行為的處罰。
3. 法律賦予法官完全的評價、衡量和決定違法者具有的要求緩期執行禁止駕駛的懲罰的理由“可接納性”。
4. 禁止駕駛可能會,也肯定會給上訴人的日常工作帶來不便,但是這不是法律所要考慮的原因。上訴人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給工作生活的不便承擔責任,而不是要這個社會的法律秩序為此後果付出代價。
- 量刑
根據《刑法典》第71條規定,上訴人被競合後之刑幅為八年至十一年六個月徒刑,原審法庭判處上訴人九年六個月徒刑,僅為上下刑幅的七分之三,有關量刑並不過高。原審量刑判決亦符合了《刑法典》第71條的規定,不存在修改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