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3/2015 580/201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準公務員
      - 賭場荷官
      - 公務上的侵佔
      - 連續犯
      - 對損失的彌補
      - 緩刑

      摘要

      1. 以連續犯論處犯罪人的前提,是奠基於在具體案情內,存在一個可在相當程度上,使行為人在重複犯罪時感到便利和因此可相當減輕其在每次重複犯罪時的罪過程度的外在情況。
      2. 單純的繼續犯罪並不等於連續犯罪,也就是說,第一次犯罪得手而嘗到“甜頭”後而促使其繼續犯罪的事實並不是構成《刑法典》第29條所規定的連續犯的要件的事實,相反是顯示嫌犯更高的犯罪故意的事實。
      3. 可以得到《刑法典》第201條所規定特別減輕刑罰的“對損失的彌補”的行為必須是行為人(嫌犯)在開始第一審的庭審之前的任何訴訟階段主動作出的行為,至少也是受害人提出要求並且被嫌犯接受的對損失的全部補償的行為。
      4. 根據《刑法典》第48條規定的緩刑並不是只要所處刑罰不超逾三年徒刑就會自動適用的機制,它的採用還取決於法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尤其是下列實質要件的是否成立:如果法院在考慮行為人的人格、生活狀況、犯罪前後之行為及犯罪情節等等因素之後認為僅對犯罪事實作出譴責並以監禁作威嚇即可適當及充分地實現刑罰的目的時才能宣告將所通用的徒刑暫緩執行。
      5. 第16/2001號法律規定的博彩制度仍然維持原有法律(第6/82/M號法律)所規定的博彩專營制度,其職員就符合《刑法典》第336條所指的準公務員。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3/2015 620/201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3/2015 839/2013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3/2015 600/2013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6/03/2015 670/2014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固定津貼、基本工資

      摘要

      - 根據第24/89/M號法令第25條第2款的規定,“所有得以金錢計算而無論其名稱及計算方式若何;按服務的提供應有及由僱主與工作者之間的協議、章程、慣例或法律規定而訂出的支付,即為工資”。
      - 上述法規並沒有像第7/2008號法律(第59條)那樣明確規定了基本報酬包含每月固定收取的津貼。第24/89/M號法令的立法者只是表明工資是“按服務的提供應有及由僱主與工作者之間的協議、章程、慣例或法律規定而訂出的支付”。
      - 若在工資單上顯示原告在有關期間每月收取三項固定津貼,但在原告沒有舉證其與被告間有協議或根據慣例該等津貼應納入基本工資內的情況下,原審法院不認定該等津貼屬基本工資的決定並沒有任何可指責之處,應予以維持。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