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0/06/2010 685/2009 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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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3/06/2010 449/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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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3/06/2010 394/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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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3/06/2010 114/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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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3/06/2010 270/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在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之矛盾
      - 減刑
      - 犯罪競合

      摘要

      1. 未能證明行為人的謀利意圖並不妨礙以販毒罪處罰其行為,因為無論是第5/91/M號法令還是第17/2009號法律所規定及處罰的販毒罪均不以謀取利益作為其犯罪構成要件。

      2. 行為人並非初犯,曾有販賣毒品供個人吸食的前科,在本案中沒有主動交待犯罪事實,在審判聽證中保持沉默,亦沒有對其犯罪行為表示悔意。原審法院判處上訴人四年六個月實際徒刑只是刑幅的八份之一,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的最基本要求,並無減刑的空間。

      3. 行為人提出扣除緩刑期間的主張欠缺法律依據,因為《刑法典》中有關扣除的制度從未將緩刑期間包括在內,而且徒刑的緩期執行即意味著行為人沒有實際服刑,因此《刑法典》第75條第1款中有關“在後刑中扣除前刑已服之部分”的規定在本案並不適用。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