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強烈跡象
「不可保釋的犯罪」
摘要
1. 如屬《刑事訴訟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的犯罪,一經有強烈跡象顯示行為人有實施構成該等犯罪的事實,則法院無須審查是否成立同一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一般要件是否成立,即可採用羈押強制措施。
2. 當有跡象顯示出嫌犯最終被判罪的可能大於被無罪開釋的可能,則為「強烈」跡象。
主題
假釋
摘要
只有在提前釋放被判刑人不會影響維護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情況下方可給予假釋。
主題
表面競合(法條競合)
事實的法律定性
摘要
1. 如認定事實既構成犯罪的基本犯的既遂犯亦同時構成加重犯的未遂犯,則以抽象刑幅較重者論處。
2. 只要不違反《刑事訴訟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的「禁止上訴加重原則」,上訴法院得依職權對一審法院就認定事實的法律定性作出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