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1/09/2020 690/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9/2020 1303/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7/09/2020 155/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7/09/2020 589/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廢止緩刑

      摘要

      1.決定變更或廢止緩刑的關鍵問題在於具體考察被判刑者違反義務、行為規則或考驗制度之程度,且綜合其人格、行為及生活條件顯示作為暫緩執行徒刑依據之目的未能藉此途徑達到。
      2.上訴人對其犯罪行為的負面價值和危害性缺乏認識;在本案之緩刑期內,違反緩刑期間的行為規則和附隨考驗制度,再次吸食毒品、無故缺席尿檢、被檢驗出對毒品呈陽性反應,拒絕履行入住院舍,缺乏徹底遠離毒品的意願和意志。可見,緩刑對於上訴人沒有起到預期的正面效果。考慮到上訴人實施犯罪前後的表現,及其人格、行為、生活狀況,無法令合議庭作出有利於上訴人的預測結論。就特別預防而言,原審法庭作出廢止上訴人的緩刑並判處其需實際執行徒刑之批示,是恰當的,並無沾有違反法律的瑕疵。
      3. 在一般預防方面,上訴人觸犯一項「較輕的生產和販賣罪」、一項「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及一項「不適當持有器具或設備罪」,涉及毒品份量雖不多,但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亦構成嚴重影響。眾所周知,毒品的危害性極大,吸毒並非只是一個簡單的個人行為,吸毒不僅對於犯罪者本人,更對相關家庭、社會均產生嚴重惡害,並且,社會上吸毒及販毒的行為越發出現年輕化態勢。考慮到本特區日益嚴重及年輕化的毒品犯罪,以及年輕人受毒品禍害而對社會未來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不能過度強調普遍社會成員對於吸食毒品犯罪之被判刑者的寬容度,過度寬容則會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
      4. 由於緩刑對於上訴人沒有起到預期的正面效果,上訴人於緩刑期內明顯、重複違反緩刑義務,繼續給予上訴人緩刑,不利於維護澳門的法律秩序和社會安寧。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7/09/2020 1089/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