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終審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4/11/2015 71/2015 對行政司法裁判的上訴
    • 主題

      - 紀律處分
      - 撤職或強迫退休
      - 職務關係之不能維持
      -《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
      - 自由裁量
      - 行政法的一般原則
      - 適度原則
      - 司法審查

      摘要

      一、每當行政當局將嫌疑人的行為劃定為可科處撤職或強迫退休處分的行為時,應由行政當局透過預測性判斷得出職務關係不能維持的結論,必須承認其中享有寛闊的決定空間。
      二、對於《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240條中所規定的行為,只能科處撤職處分。
      三、行政當局在法定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之內所作的紀律處分原則上是不得透過司法爭訴予以審查的,除非出現明顯的錯誤、明顯的不公正或違反行政法的一般原則,如合法性原則、平等原則、適度原則、公正原則和不偏不倚原則。
      四、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或者原則上在行政當局被賦予自由評價及決定空間的情況下,不能由法院判定行政當局的決定是否就是假設法院被法律賦予該職責時將會作出的決定。這是一個只能由行政當局作出的考量,法院的職能是要判斷行政當局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是否有因違反適度或其他原則而出現明顯的錯誤或絕對不合理的情況。
      五、當行政當局之決定以不能容忍的方式違反了適度原則時,法官才可對行政機關是否遵守該原則作出審議。

      決定

      - 合議庭裁定司法裁判的上訴勝訴,撤銷被上訴的合議庭裁判,並裁定司法上訴敗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4/11/2015 121/2014 對行政司法裁判的上訴
    • 主題

      - 初端駁回
      - 對立利害關係人

      摘要

      一、明顯不可宥恕地未有指出對立利害關係人的身份是初端駁回司法上訴的其中一項理由-《行政訴訟法典》第46條第2款f項。
      二、司法上訴理由成立時可能受到直接損害的人應被視為對立利害關係人。

      決定

      合議庭裁定本司法裁判的上訴勝訴,駁回司法上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10/2015 64/2015 民事訴訟程序上訴
    • 主題

      - 商標的區別力
      - 縮寫
      - 產品及服務的質量及性質
      - 完全審判權
      - 拒絕註冊商標的新理由
      - 在司法上訴中對立當事人的責任
      - 行政決定中沒有載明的拒絕註冊的理由

      摘要

      一、商標FAB雖然是僅由其持有人所提供的賭博遊戲Fast Action Baccarat(速戰百家樂)的名稱的縮寫,但由於不會被一般市民聯想到這是一個用作表示其所標示的產品及服務的種類及質量的表述,因而並不違反《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199條第1款b項的規定。
      二、《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75條所規定的針對行政決定的司法上訴是具完全審判權的上訴(而不是像一般的司法上訴那樣,屬於單純審查合法性的上訴),也就是說,法院並不是只能撤銷(或者廢止,如法律所規定的那樣)或者維持該決定,還可以“全部或部分……更改被上訴的決定”,而相關判決將“……完全按其所作之規定取代該決定”(《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79條第3款)。
      三、《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79條所指的對立當事人在向民事法庭所提起的司法上訴(《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75條)中,有責任在答辯或回應(《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79條第1款)中以補充的方式提出行政決定中所沒有載明的拒絕註冊的其他理由,以應對司法上訴的理由被採納的情況,並適用《民事訴訟法典》第590條第1款及第2款中的相應部分。這是為了使法官在司法上訴的理由被採納時能夠審理該新事宜。

      決定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10/2015 107/2014 民事訴訟程序上訴
    • 主題

      - 被告的正當性
      - 委託

      摘要

      一、正當性是按照原告在起訴狀中所提出的存在爭議的實體關係來判斷。
      二、要對所提出的事實和原告從事實中得出的法律結論予以區分:就事實所作的描述是一回事,它是在適用《民事訴訟法典》第58條的規定時要考慮的內容;原告所得出的錯誤的法律結論是另一回事,它不能被考慮。
      三、根據《民法典》第493條第1款的規定,只要受託人負有賠償義務,那麼委託人便對受託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風險責任。
      四、委託要求在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存在一種能夠令前者向後者發出命令或指示的依賴關係,因為只有存在領導的可能性,前者才有理由為後者的行為負責。

      決定

      合議庭裁定上訴勝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宋敏莉法官
      • 助審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利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3/09/2015 59/2015 統一司法見解
    • 主題

      - 刑事訴訟程序中統一司法見解的非常上訴
      - 合議庭裁判的對立
      - 事實問題

      摘要

      一、事實問題不在統一司法見解的上訴的範圍內。
      二、於2015年3月18日在第12/2015號案中所作的合議庭裁判中,終審法院並沒有決定不能夠僅憑澳門以外地區(不論是中國內地還是其他地方)所調查之證據認定事實,法院只是根據具體案件發表了看法。

      決定

      - 駁回上訴。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