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所得補充稅
課稅收益
事實事宜上的錯誤
摘要
雖然行政機關在行政程序中有權按證據法採信或不採信證據以認定支持作出行政行為的事實,然而這絶不能理解為行政法院不能變更其在行政程序中認定的事實。
事實上,根據《行政訴訟法典》第四十二條第一款g及h項的規定,在行政事宜上的司法上訴中,上訴人得向法院聲請就其指出的事實進行證據調查。
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的目的明顯地是為質疑和尋求變更或否定行政機關認定的事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