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4/2020 1150/2019 行政, 稅務及海關方面的司法裁判的上訴
    • 主題

      判決無效情事
      事實理由陳述
      法律問題審判

      摘要

      1. 如法院審視訴因後,認為即使原告主張的事實獲得證實,其請求的理由亦不能成立,則法官可在清理批示中假設訴因的事實獲得證實的前提下,直接審理法律問題以對原告的請求作出起訴理由不成立的裁決。
      2. 在上述情況下,即使一審判決未有列出獲認定的事實,也不構成《民事訴訟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條第一款b項的判決無效情事。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4/2020 89/202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4/2020 264/2020 效力之中止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6/04/2020 1165/201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嫌犯聲明的宣讀

      摘要

      辯護人在訴訟中,尤其是在嫌犯缺席審判的情況下,是以最大程度保障及維護嫌犯訴訟利益的,因此,正如在中級法院第455/2016,697/2017及240/2018號合議庭裁判中,提及既然辯護人能有權利“代表”嫌犯要求宣讀聲明(所指的是終審法院第13/2000及第8/2005號合議庭裁判所涉及的情況),理應同樣有權要求“不宣讀”聲明。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4/04/2020 118/202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