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277/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68/201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明顯有錯誤
      - 法律定性
      - 量刑過重

      摘要

      1. 具體分析相關的證據,原審法院除了聽取了兩上訴人在審判聽證中所作的聲明,亦在審判聽證中宣讀了證人C的聲明,聽取了案中其餘證人的證言,審查了案中的文件等。原審法院客觀分析種種證據,並根據自由心證原則對上訴人實施了有關事實做出判斷。

      2. 根據已證事實兩名上訴人提議受害人借款賭博,在賭場內在受害人輸掉款項後借出賭本,受害人未能還款,兩上訴人要求受害人交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銀行卡作為有關債務之擔保,意圖藉此強制被害人償還債務。
      兩上訴人的行為已滿足第6/97/M號法律第6條所規定及處罰的不當扣留證件罪的所有主客觀要件。

      3.兩上訴人藉受害人輸光款項後借出賭本,以其在無力償還欠下債務而處於經濟上的困厄狀況,要求受害人交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銀行卡作為上述債務之擔保,意圖籍此強制被害人償還債務。
      經分析有關事實及所有對兩上訴人有利及不利的情節,本案中,原審法院判處四個月徒刑,緩刑二年,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要求,並不存在過重的情況。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618/2017 澳門以外的法院或仲裁員作出的裁判的審查及確認
    • 主題

      審查及確認外地裁判

      摘要

      - 在符合《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規定的情況下,外地法院所作之裁判應予以確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888/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887/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刑法典》第56條第1款
      假釋要件
      司法援助
      第13/2012號法律第2條第1款第2項
      在訴訟費方面的法援申請

      摘要

      一、 澳門《刑法典》第56條第1款對假釋作出了規定。而是否給予假釋則取決於有關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是否同時成立。

      二、 假釋的形式要件指的是被判刑者服刑達三分之二且至少已服刑六個月;實質要件指的是,在綜合分析被判刑者的整體情況並考慮到犯罪的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的需要後,法院在被判刑者回歸社會和假釋對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影響兩方面,均形成了有利於被判刑者的判斷。

      三、 因此,假釋的給予並不具自動性:當被判刑者具備了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時,並不一定能獲得假釋,還要看其是否也同時具備了實質要件。

      四、 另一方面,不論對被判刑者能否重新納入社會有否肯定的判斷,也應對其人的提前釋放對社會安寧帶來嚴重影響並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的可能性加以衡量和考慮,從而決定是否應該給予假釋。

      五、 根據現行規管司法援助事宜的9月10日第13/2012號法律第2條第1款第2項、第3條第1款第2項和第4條第1款的規定,刑事案中的嫌犯已無權向法庭申請有關免付訴訟費用方面的法律援助。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