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593/2017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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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316/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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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2/10/2017 116/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10/2017 501/2017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主題

      效力中止期間的居澳時間、受羈束的行政活動

      摘要

      - 效力中止為一保全措施,其目的在於維持司法上訴裁判的有效效果,避免立即執行被訴行為而對司法上訴人們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而不是給予司法上訴人們獲取額外的居澳時間計算,從而由原來被取消居留許可變成因合法居澳連續滿7年而獲得永久性居民資格。
      - 司法上訴人們在效力中止期間的居澳時間,僅在彼等相關的司法上訴獲得勝訴的情況下才可計算作為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的時間。相反,在敗訴的情況下,宣告彼等臨時居留許可失效決定自作出日起產生效果(《行政訴訟法典》第117條第1款)。
      - 隨著法院確認了相關宣告臨時居留許可失效決定的有效性,司法上訴人們在效力中止期間的居澳時間不可納入計算作為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的時間,理由在於彼等的臨時居留許可在法律上已於2012年02月21日被宣告失效。
      - 在受羈束的行政活動中,不存在違反適度原則之說,茲因適度原則只存在於享有自由裁量權的行政活動。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6/10/2017 789/2017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
      - 量刑

      摘要

      1. 具體分析相關的證據,原審法院除了聽取了上訴人及相關被害人在審判聽證中所作的聲明,亦在審判聽證中聽取了案中其餘證人的證言,審查了案中的影像筆錄及文件等。原審法院客觀分析有關種種證據,並根據自由心證原則對上訴人實施了有關犯罪的事實做出判斷。

      2. 在量刑時,法院亦須考慮上訴人非為本澳居民,但卻在自由、自願及有意識的情況下故意實施犯罪行為,其主觀故意程度較高,且被盜金額達二十多萬元為相當巨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