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 正當防衛
-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
- 量刑
- 再次調查證據
摘要
1. 根據錄影片段顯示,上訴人在衝突過程中揮舞雨傘的動作明顯,並不僅限於擋格及防衞,因此未能發現上訴人具有“正當防衛”的必要事實的存在,尤其是針對上訴人的防衛意識,事發時所面對的迫在眉睫的侵害以及反擊的必需性。
2. 原審判決所依據的事實充足,不存在上訴人所提出《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a)項規定的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的瑕疵。
3. 根據《刑法典》第137條第3款b)項規定,當行為人對攻擊者僅予反擊時,法院得免除其刑罰。
本案中,就是這情況,上訴人是因第一嫌犯的襲擊而反擊的,且經分析兩人均需3日康復的傷勢,上訴人的反擊程度未超過襲擊程度,因此,本院將有關刑罰免除。
4. 由於在原審判決中並未發現《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所指之瑕疵,無需按照第415條規定再次調查證據。
主題
喪失工作能力
摘要
- 喪失工作能力是一被永久剝奪的財富,故而應根據法律規定給予補償。
- 在訂出相關補償金額時,應當考慮《民法典》第560條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