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9/07/2014 348/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正當防衛

      摘要

      上訴人自稱情報科警員,要求眾人不要在酒吧鬧事及要求各人付賬款,明知自己並不具備警員身份,仍明示自己為警員,且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執行類似警員喝止犯罪的職務。上訴人自稱警員的目的已超出其所提出的正當防衛中要求的防衛意圖。
      另一方面,從案中資料顯示,在打鬥發生時,上訴人並非不能立即求助警察部門等公權力,因此,有關情況亦不符合相關的前提條件。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5/07/2014 296/2014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5/07/2014 655/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量刑過重

      摘要

      上訴人所觸犯的一項《刑法典》第137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可被判處一個月至三年徒刑及罰金,上訴人被判處二個月徒刑,接近最低刑幅,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要求,並不存在過重的情況,亦沒有減刑的空間。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5/07/2014 637/2011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量刑
      - 緩刑

      摘要

      1. 上訴人所觸犯的一項8月2日第6/2004號法律第16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非法僱用罪,可被判處一個月至二年之刑罰,上訴人被判處七個月徒刑,約為刑幅的四分之一,量刑符合犯罪的一般及特別預防要求,並不存在過重的情況。

      2. 考慮到澳門社會的現實情況,同時也考慮立法者以刑罰處罰非法入境行為所要保護的法益及由此而產生的預防和打擊同類罪行的迫切要求,需要重建人們對被違反的法律規定及正常的法律秩序的信任和尊重。
      故此,對已具觸犯非法僱用罪前科的行為人再次給予緩刑的機會將不能達到對該類罪行一般預防的要求,亦未能遏止其他人犯罪。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4/07/2014 753/2012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反訴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
      個人事實
      個人認知事實
      買賣行為的無效性
      物業登記

      摘要

      1. 個人的事實包括由其個人作出,有份參與作出、和他人在其在場 時作出的事實。個人應予認知的事實包括那些基於事實本身的性 質或該事實發生時的具體情節,使法官以謹慎的態度和結合經驗 法則認為當事人應有認知的事實。
      2. 如在夫妻離婚後未就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則該共同 財產隨着兩人離婚而自動轉化處於未分割的共同財產(comunhão indivisa)狀態,各自擁有該財產所有權的二分之一的份額。如其中 一人未有連同另一人共同出售該財產或獲另一人同意情況下出售 該財產的全部,則出售行為等同出售他人之物的行為,依法屬無效 行為。
      3. 鑑於《物業登記法典》第八條的精神乃盡可能確保載於物業登記內 的內容與司法裁判之間存在的一致性,故沒有遵守這一規定的後果 僅是訴訟程序在訴辯書狀階段後不再繼續進行。然而,如不遵守《物 業登記法典》第八條第一款的情況未有被發現且一審法院已作出終 局裁判,則該程序上的不法情事不產生任何撤銷一審程序的任何訴 訟行為的後果。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何偉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