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犯罪主觀要素
- 法律問題
摘要
1. 從已證事實之中能不能找到可以認定嫌犯具有故意這個主觀過錯是一個法律問題。
2. 即使原審法院沒有證實這個結論性的事實:“ 第一嫌犯為著獲得不正常利潤,明知上述被檢定的金屬飾物及乾製食品的性質,仍然故意讓該等一般金屬飾物及乾螺類製品充當K金飾物及乾鮑片,用以銷售給消費者(遊客),以不誠實的手法經營該商舖”, 我們也完全可以從嫌犯經營商品城的地點(遠離澳門習慣的金飾物品的銷售地點的工業大廈之內)、銷售的對象以及經營此類商品者應有的知識等因素考慮後,得出同樣的結論。
主題
詐騙罪罪狀的構成要素
摘要
原審法院指出因為被誘騙銷售的產品屬真品且具有經濟價值,所以不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但根據已證事實,嫌犯所售賣接收器的價錢比市場上同型號的貴上一倍。而且,如果沒有嫌犯的失實宣傳,各受害人也不會購買他們實際上不需要的訊號接收器。所以,嫌犯使用了詭計促使受害人陷入錯誤,並在錯誤中購買了一些他們根本不需要的東西,從而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主題
- 廢止緩刑
- 法定要件
摘要
廢止緩刑的法定條件,最關鍵的一點是,分析行為人在緩刑期間作出的符合同《刑法典》第54條第l款a項或b項所指的違反行為,從預防犯罪的目標考慮是否仍然能透過一個刑罰的威嚇而達到,而且,是否已不存在任何合理的期盼令法院相信行為人仍具備充足守法的能力。
主題
- 量刑
- 自由決定空間
摘要
《刑法典》第65條賦予法官在法定刑幅之內選擇一具體刑法的充分自由,而對於上訴法院來說,只有在量刑出現明顯罪刑不符和明顯過重的情況下才由介入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