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9/2010 46/2010 行政, 稅務及海關方面的司法裁判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9/2010 182/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緩 刑

      摘要

      1. 雖然上訴人有固定職業及家庭負擔,而短期徒刑的執行亦可能對上訴人在人格上帶來負面影響,但是從上訴人再次觸犯了加重違令罪的事實可以顯示上訴人漠視本澳法律,罔顧初級法院判處吊銷其駕駛執照的懲罰,可顯示上訴人守法意識薄弱,犯罪故意程度較高,特別預防的要求亦相應提高。

      2. 雖然與其他犯罪相比,上訴人所觸犯的加重違令罪並不屬嚴重的罪行,但考慮到這種犯罪在本澳普遍,而且對社會安寧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3. 考慮到澳門社會的現實情況,同時也考慮立法者以刑罰處罰違令行為所要保護的法益及由此而產生的預防和打擊同類罪行的要求,需要重建人們對被違反的法律規定及正常的法律秩序的信任和尊重。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9/2010 576/2009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9/2010 674/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摘要

      我們的刑罰制度中的量刑原則乃基於考慮“嫌犯的罪過”以及“犯罪預防的要求”的因素。法律給予法院在刑法規定的刑幅間依此原則及標準選一合適刑罰的自由,只要沒有明顯的“罪刑不符”及“刑罰明顯”過重的情況,上訴法院是儘量不介入審查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30/09/2010 684/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我們的刑罰制度中的量刑原則乃基於考慮“嫌犯的罪過”以及“犯罪預防的要求”的因素。法律給予法院在刑法規定的刑幅間依此原則及標準選一合適刑罰的自由,只要沒有明顯的“罪刑不符”及“刑罰明顯”過重的情況,上訴法院是儘量不介入審查的。

      摘要

      我們的刑罰制度中的量刑原則乃基於考慮“嫌犯的罪過”以及“犯罪預防的要求”的因素。法律給予法院在刑法規定的刑幅間依此原則及標準選一合適刑罰的自由,只要沒有明顯的“罪刑不符”及“刑罰明顯”過重的情況,上訴法院是儘量不介入審查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