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緩期執行徒刑
摘要
1. 上訴人並非本澳居民,以遊客身份來到澳門,卻從事與其遊客身份不相符的活動。上訴人隨身攜帶作案工具,顯示其犯罪故意程度較高;其雖然聲稱無業,但在作案時身上存有兩仟多圓現金,由此顯示其強烈的犯罪動機。
2. 與其他犯罪相比,上訴人所觸犯的罪行不輕,同時考慮到所犯盜竊罪為本澳常見犯罪,外地居民以遊客身份來澳盜竊的個案亦屢見不鮮,故此須加強一般預防的要求。本案中,若給予緩刑,則不能適當及充分地實現刑罰的目的,尤其是一般預防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