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9/07/2010 601/2010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保全措施
      上訴法院變更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
      待證標的(THEMA PROBANDUM)
      嚴重且難以彌補的侵害

      摘要

      1. 作為待證標的(Thema Probandum)者,必須是事實。
      2. 事實是直接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事實或補助事實(Hilfstatsachen),可以是存在於外在世界的事實或人內心世界的事實(例如人的認知,意圖等),可以是真實發生的事實或假設性事實(例如所失收益 – Lucros Cessantes),可以純事實或對事實的判斷(juízos de facto)。
      3. 基於被聲請人已因生意失敗已離開澳門,已賣掉其擁有的另一不動產,及曾有舉動出讓本案所涉的不動產的權利,但拒絶以扣除聲請人主張擁有的債權的條件下把該不動產的權利轉讓予聲請人,和兩被聲請人自拒絶向聲請人出售權利後不知去向等事實,本上訴法院認為聲請人確有理由恐防被聲請人通過轉讓其對該不動產權利的方式對聲請人的債權保障可能造成嚴重且難以彌補的侵害。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2/07/2010 984/2009-I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2/07/2010 143/2010 司法上訴(中級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的行政訴訟案件)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2/07/2010 311/2010 效力之中止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22/07/2010 407/2010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