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趙約翰法官
主題
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
訴訟標的
事實審
《民事訴訟法典》第409條第1款
摘要
一、 原審法庭如已對案件的整個訴訟標的作出了完整的調查,是不會犯上《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a項所指的「獲證明之事實上之事宜不足以支持作出該裁判」的瑕疵的。
二、 如原審法庭的事實審結果並沒有違反任何經驗法則,則不會發生錯審證據的毛病。
三、 保險公司既然當初從未在民事索償答辯狀內提出過免費乘客這情節可降低賠償金額的課題,今是不能在上訴程序內提出之(見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409條第1款的規定)。故不管保險公司就免費乘客的主張是否成立,中級法院實毋須對之作出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