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紀律程序
表決方式(《行政程序法典》第26條)
須迴避的(合議機關)成員在決議時在場
摘要
一、某一紀律程序的預審員若提議對被舉報人提出控訴,則在審議和決定同一程序中編寫的最終報告時,必須迴避。
二、審議和決定由合議機關負責。前述預審員若是合議機關的成員,在審議和對最終報告作出決議時,甚至都不得「在場」,否則就會違反《行政程序法典》第26條第5款的規定,會導致上述決議遭到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