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5/2006 84/200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搶劫;暴力
      - 搶劫罪徒刑暫緩執行

      摘要

      一、我們應如何理解能導致合理地作出一個唯利被告的裁判的一個不可解決的疑點?
      自然地不是任何對事實的懷疑都容許作出有利於嫌犯的方案。可以說使到法院作出唯利被告裁判的懷疑必須是一個正面的懷疑,一個能導致推論出相反確定性的合理懷疑。換句話說,是一個能妨礙法院心證的懷疑。
      二、「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是當已證事實與未證事實之間存在或顯示出邏輯的歪曲,或證據的審查是明顯沒有邏輯的、任意的、完全沒有理由的以及錯誤的,任何普通人立即就能察覺並發現它的存在時,只有在被上訴的裁判的文本和結構中才會出現的理由不充分。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8/05/2006 212/2006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強制措施
      - 羈押
      - 適當原則
      - 補充性原則

      摘要

      一、強制措施的採用與《刑事訴訟法典》第188條列出的要件相關,而羈押則在同一訴訟法的第186條及第193條有特別的前提,即(一)逃走或有逃走之危險;(二)有擾亂訴訟程序進行之危險,尤其是對證據之取得、保全或真實性構成危險;或(三)基於犯罪之性質與情節或嫌犯之人格,有擾亂公共秩序或安寧之危險,或有繼續進行犯罪活動之危險。
      二、擾亂公共秩序及安寧之危險必須來自嫌犯被歸責之犯罪的情況或人格及強制措施不能作為防範嫌犯作出任何犯罪而被採用,而只能作為防範嫌犯繼續進行具跡象顯示為嫌犯自己作出的犯罪活動而被採用。
      三、當其他非剝奪嫌犯自由的強制措施足以保證排除上述《刑事訴訟法典》第188條所指的危險,則無必要採取羈押措施。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5/2006 183/2005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事實事宜不充分
      - 為賭博的高利貸罪
      - 第8/96/M號法律第13條
      - 澳門《刑法典》第219條
      - 暫緩執行徒刑

      摘要

      一、如上訴人只是純粹對事實事宜的裁決表示不同意,那麼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
      二、第8/96/M號法律第13條只對發生在賭場內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作出與《刑法典》第219條第l款規定刑罰相同的處罰,但在犯罪構成元素方面的相關部分作出區別,顯然有更高的要求。
      三、只要作出「為自己或他人獲得財產利益,向人提供用於賭博的款項或任何其他資源者」的行為,就足以構成第8/96/M號法律第13條規定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無須證實存在《刑法典》第219條規定的其他構成元素。
      四、澳門《刑法典》第48條賦予審判人將科處不超逾三年之徒刑暫緩執行的權力和義務,條件是經考慮行為人的人格、生活狀況、犯罪前後的行為及犯罪情節,認定僅對事實作譴責並以監禁作威懾可適當及足以實現處罰的目的。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5/2006 330/2005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11/05/2006 173/2006 民事及勞動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執行名義
      - 遲延利息

      摘要

      若在有罪判決中未裁定繳付利息,則請求執行人不得在執行之訴中(以此判決為基礎)要求繳付利息。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