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主題
量刑
摘要
經分析具體情況,裁判書製作人裁定聲明異議人觸犯一項文件的索取或接受罪,判處二年三個月徒刑,不足抽象刑幅的六分之一,量刑已接近最低刑幅,不存在減刑的空間。
上述刑罰與原審法院裁定聲明異議人觸犯一項《刑法典》第152條第1款規定及處罰的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一年六個月徒刑之刑罰競合,在二年三個月至三年九個月的刑幅中,判處三年徒刑之單一刑罰。上述刑罰競合亦符合了《刑法典》第71條的規定,不存在修改的空間。
主題
審查及確認外地裁決
摘要
- 在符合《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規定的情況下,外地裁決應予以確認。
主題
《刑法典》第56條第1款
假釋要件
摘要
一、 澳門《刑法典》第56條第1款對假釋作出了規定。而是否給予假釋則取決於有關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是否同時成立。
二、 假釋的形式要件指的是被判刑者服刑達三分之二且至少已服刑六個月;實質要件指的是,在綜合分析被判刑者的整體情況並考慮到犯罪的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的需要後,法院在被判刑者回歸社會和假釋對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影響兩方面,均形成了有利於被判刑者的判斷。
三、 因此,當被判刑者具備了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時,並不一定能獲得假釋,還要看其是否也同時具備了實質要件。
四、 而不論對被判刑者能否重新納入社會有否肯定的判斷,也應對其人的提前釋放對社會安寧帶來嚴重影響並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的可能性加以衡量和考慮,從而決定是否應該給予假釋。
主題
商標註冊
摘要
- 雖然“XXX”( )是著名註冊商標,但為人所熟悉的是“XXX”這個整體名稱,而不是單單“XX”兩字。因此,擬註冊商標 不論在圖樣、整體名稱、圖形或讀音上均有顯著的區別,並不存在混淆或聯繫可能之風險,亦不存在不當競爭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