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主題
- 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與吸毒罪的吸收關係
- 緩刑
摘要
1. 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與吸毒罪雖然均與毒品有連繫,然而,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與受麻醉藥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的犯罪性質完全不同,兩者更各自保障的不同的法益。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是以保護公眾健康為目的,處罰行為人取得和持有毒品作個人吸食的行為;而受麻醉藥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罪則旨在維護交通安全,懲治在吸食違禁藥物後仍然駕駛的行為,上述兩罪之間所存在的為一個實質競合而非想像競合或表面競合。
2. 雖然上訴人已有多次同類型的犯罪紀錄,然而,考慮到上訴人在本次犯案後便主動入住戒毒中心,在接受戒毒治療期間表現一直良好。在這個戒毒過程上,上訴人的確表現出積極的態度並朝著良好的方向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