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表決 : 多數票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何偉寧法官
- 助審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唐曉峰法官
主題
緩刑的廢止
摘要
從有關行為中可見上訴人没有珍惜在緩刑期間改過自身的機會,且在本案判決轉為確定後一年三個月再次犯罪。從中可明顯總結出原審法院通過緩刑的適用而對上訴人重返社會不再犯罪所寄予的期望已完全落空,是次判決處罰的目的已不可能通過緩刑的方式來達到。
主題
- 正當性
- 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在說明理由方面出現不可補救之矛盾
摘要
1.本案中,上訴人(第二嫌犯)既是嫌犯亦是被害人,但上訴人沒有聲請成為輔助人。因此,本案上訴人(第二嫌犯)並不具備正當性提起針對開釋第一嫌犯裁決的上訴。
2. 從有關事實中,兩嫌犯在事發時發生爭執並互相拉扯,最終雙方一同倒地受傷,但是另一方面卻又未能認定第一嫌犯的行為令第二嫌犯受傷。
雖然在事實判斷中,原審法院根據有關人士相關的聲明闡述了兩嫌犯的爭執拉扯過程,但是單純從已證及未證事實中分析,有關事實中確實存有矛盾,而且是不可補救的。
主題
自由心證
摘要
- 原審法院依法享有自由心證,故上訴法院的事實審判權並非完全沒有限制的,只有在原審法院在證據評定上出現偏差、違反法定證據效力的規定或違反一般經驗法則的情況下才可作出變更。
- 倘沒有發現原審法院在證據評定上出現明顯錯誤或偏差,在不變更已認定事實的情況下,原審法院就有關事實作出的法律適用並沒有任何可指責之處,應予以維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