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助審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簡德道法官
主題
發放薪俸的行政行為
沒有針對行政行為提出爭執而被視為已確定
摘要
發放薪俸的行為屬於行政行為,假如沒被提出爭執,則這些行為在法律秩序中被視為已確定或已解決的情況。
上訴人由1990年11月20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以編制外合同人員及定期委任人員身分在衛生局擔任公職,上訴人每月都能夠透過當局交予其的薪俸單獲悉有關內容,包括當局有否每月扣除其個人部分薪金作為退休及撫卹金的供款。然而,上訴人在上述期間內,從未就該等行為,例如薪金中沒有扣除供款的情況提出任何爭議,因此在這段期間內沒有扣除退休金及撫卹金供款的法律狀況早已隨著無人及時提起司法上訴而獲確定下來。
主題
非法提供住宿
判決無效
摘要
1. 《民事訴訟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條第一款c項規定的判決無效是指凡判決的理由說明部份中所持的裁判依據不能在邏輯上支持判決最終所作出的裁判內容,反而是支持與所作的裁判相反意思或內容的裁決;
2. 一審法院指出上訴人雖然未有直接向他人提供住宿,但卻認定上訴人對被用作提供住宿的單位有實質控制,而裁判上訴人的行為符合第3/2010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行政違法行為的裁決並不構成《民事訴訟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條第一款c項所指的判決無效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