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簡德道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蔡武彬法官
主題
- 假釋
摘要
上訴人是首次入獄,但在本次判刑前,在2003年,上訴人已有其他犯罪紀錄。上訴人並未因前次犯罪吸取教訓,反而於2005年8月及2006年3月兩次實施更為嚴重的強姦罪,可顯示其遵紀守法的意識及能力不強。
同時,考慮到上訴人以暴力手段,兩次犯下的強姦罪,犯罪情節十分惡劣,以及有關罪行對社會安寧及法律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以暴力手段侵犯了兩名被害人的性自由,因此,對上訴人的提前釋放將損害公眾對被觸犯的法律條文的效力所持有的期望。
考慮上訴人的過往表現,尤其是上訴人在服刑期間的行為未能顯示上訴人的人格在其服刑期間的演變已足夠良好以至可合理期待其提前獲釋後不會再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