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趙約翰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趙約翰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裁判書製作人在表決中落敗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備註 :因表決結果之使然, 本裁判書由第一助審法官陳廣勝製作
主題
民事索償人
刑事訴訟輔助人
對刑事判罪決定的質疑
交通意外
過錯比率
摘要
一、由於上訴人祇具有民事索償人身份,而非同時屬刑事訴訟輔助人,其是不得就原審法庭在案中的刑事判罪方面的裁決提出質疑。
二、針對上訴人在涉案交通意外中的過錯比率而言,雖然上訴人當時是在禁止橫過馬路的地方橫過馬路,但嫌犯在撞倒其之前其實已看到上訴人已在其行車道的中間,但在天氣和地面情況均屬正常且視線良好下仍未能適當控制車速,最後把將近完成橫過馬路的上訴人撞倒,且將其撞至16公尺的遠處,因此嫌犯與上訴人在意外中的過錯比例應分別為百分之七十和百分之三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