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司徒民正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司徒民正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駁回上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410條,如果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應予駁回。
- 強制措施(禁止離開澳門特別行政區)
- 採取強制措施的前提及其變更
一、財產保障措施及強制措施是以確保訴訟程序正常進行以及訴訟中作出的決定之落實為目的之訴訟手段,只要遵守澳門《刑事訴訟法典》第176條及第178條規定的合法原則、適度原則及適當原則,採取該等措施就不意味對無罪推定原則的違反,更不意味對法律上正當承認的權利及保障的踐踏。
二、只有當採取強制措施的前提發生實質變更時,方可變更強制措施。
- 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638條第2款
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638條第2款規定,即使案件利益值高於中級法院之法定上訴利益限額,對該法院在表決時一致確認第一審所作裁判之合議庭裁判,均不得提起上訴,而不論確認第一審之裁判時是否基於其他依據;但該合議庭裁判違反具強制性之司法見解則除外。
- 判決無效
- 審判錯誤
- 無理由說明
- 因利息喪失之損害賠償
一、如果所作出的終局裁判與獲證明的事實不符,那麼它與理由說明和裁判相矛盾(即導致第571條第1款c項規定的無效的原因)無關。它是一項審判錯誤,是對事實作出了錯誤解釋或對法律作出了錯誤適用,應透過上訴糾正之。
二、僅當絕對欠缺事實上的及法律上的理由說明時,方構成《民事訴訟法典》第571條第1款b項規定的無效瑕疵。
三、反訴人以喪失已付定金及土地溢價金之利息為由,請求判令原告作出損害賠償時,其請求的前提條件是已經查明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不履行或單純遲延。
- 勒索
- 澳門《刑法典》第215條第1款
- 對第三人的重大惡害的威脅
就澳門《刑法典》第215條第1款描述的勒索罪之基準法定罪狀層面上歸罪的效力而言,必須關注到,儘管“行為人可以對於第三人作出重大惡害的威脅或者暴力,作為強迫受害主體作出財產處分的手段”,該第三人與犯罪受害人應有某種聯繫或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