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06/2023 361/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假釋

      摘要

      1.假釋的實質條件是:在綜合分析服刑人的整體情況並考慮到犯罪的特別預防和一般預防的需要後,法院在被判刑者回歸社會和假釋對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的影響兩方面均形成有利於服刑人的判斷。
      2.在審查服刑人是否符合特別預防方面的要求時,應考慮其在獄中的表現,犯罪行為之情節、過往的生活以及人格發展等因素,綜合作出判斷。
      3.假釋作為一項執行徒刑的機制,除特別預防犯罪方面的因素外,還必須考慮一般預防犯罪方面的要求,假釋不能影響維護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06/2023 881/2022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 連續犯
      - 附加刑競合

      摘要

      1. 上訴人每次向被害人借出賭款的行為並非是在“可相當減輕罪過的同一外在情況”下作出的,反而是在遞進增加其罪過程度的情況下實施的。上訴人在每一次借出賭款,並利用自己名下帳戶“轉碼”,從借貸中獲利的行為,可見,上訴人每次借款與被害人交易的行為均是獨立的犯罪行為,前一次犯罪的成功雖便利彼等之後的行為,但絕未減輕彼等之罪過程度,遑論相當減輕。
      2. 本案嫌犯所被判處的附加刑規定在《不法賭博制度》(第8/96/M號法律)內,而該法並未規定附加刑可以並罰,更未規定並罰之規則。在此情況下,應補充適用《刑法典》的一般規定。
      由於《刑法典》和《不法賭博制度》中均未規定在犯罪競合時所判處的多項附加刑可以/應當並罰判定一單一附加刑,故原審判決以實際併合,判定上訴人三項附加刑(每項2年),合共為期6年在邏輯上並無不妥,也未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06/2023 384/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假釋

      摘要

      考慮到本案的犯罪事實發生在2014年,距離現時已有約九年的時間,在此段期間內,未見被判刑人有實施其他的犯罪,而且,服刑至今已經過一年四個月,被判刑人仍然表現穩定,沒有違反任何獄規,另一方面,亦沒有跡象顯示被判刑人行為出現有再次出現偏差的條件,即是說被判刑人在獄中的表現良好,人格演變有很大的進步,這可以讓合議庭相信,假若提早釋放上訴人,不會對維護法律秩序和影響社會安寧造成威脅而使公眾在心理上無法承受以及對社會秩序產生一種衝擊等負面因素。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06/2023 4/2023/R 聲明異議
    •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判決/批示日期 案件編號 類別 裁判書/批示全文
    • 07/06/2023 186/2023 刑事訴訟程序的上訴
    • 主題

      上訴理由明顯不成立
      《刑事訴訟法典》第410條第1款
      就駁回上訴的決定提出異議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

      摘要

      1. 《刑事訴訟法典》第410條第1款尤其是規定,上訴理由倘明顯不成立,則須被駁回。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407條第8款,對裁判書製作人駁回上訴的決定,可向評議會提出異議。
      2. 在本案中,上訴合議庭經以批判的角度綜合分析原審庭所羅列的案中種種證據材料內容後,看不到原審庭的事實審結果有違反法律在證據效力方面的強制性規定、或違反法庭在審查證據時應當遵守的專業法則、或違反任何經驗法則之處,因此原審庭在審查證據時並無出錯,原審判決無從帶有《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所指的瑕疵。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