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蔡武彬法官
- 助審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主題
《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
《刑事訴訟法典》第114條
心證
摘要
1.《刑事訴訟法典》第400條第2款c項所述及的在審查證據方面的明顯錯誤,是指法院在認定事實方面出現錯誤,亦即被法院視為認定或未認定的事實與實際在案件中應被認定或不應被認定的事實不相符,或法院從某一被視為認定的事實中得出一個邏輯上不可被接受的結論,又或者法院在審查證據時違反了必須遵守的有關證據價值的規則或一般的經驗法則,而這種錯誤必須是顯而易見的錯誤。
2. 在本案,上訴庭經綜合分析原審庭在判決書內列舉的所有證據材料後,認為原審的事實審結果並無違反法律在證據效力方面的任何強制性規定、也無違反任何經驗法則、更無違反法庭在審理事實時應遵循的專業守則,因此上訴人是不得以自己對證據的看法,去質疑原審庭在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114條的規定下審查證據之後所形成的心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