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譚曉華法官
- 助審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陳廣勝法官
- 助審法官 : 譚曉華法官
- 周艷平法官
- 裁判書製作人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臨時性執行權
摘要
本案中,初級法院合議庭判處嫌犯應賠償被害人在已證事實中所出售之不動產扣除成本價後及按照公司原訂章程的出資比率而計出被害人所應得之款項。而具體賠償金額在執行時再作結算。
亦即是說,本案所涉及的刑事裁判中對具體的民事損害賠償金額並非一確定金額,且尚未作結算。而這一狀況給臨時執行帶來不確定性,亦限制了法庭作出宣告臨時執行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