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中級法院
- 表決 : 有表決聲明
- 裁判書製作人 : 周艷平法官
- 助審法官 : 蔡武彬法官
- 陳廣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李宏信法官
- 助審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馮文莊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馮文莊法官
- 助審法官 : 何偉寧法官
- 唐曉峰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唐曉峰法官
- 助審法官 : 李宏信法官
- 賴健雄法官
主題
僱用罪
摘要
第6/2004號法律第16條規定及處罰的「僱用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觀方面,行為人與不具備法律所要求僱員必須持有的文件之人建立了勞動關係;主觀方面,行為人明知被僱用者不具備在澳合法工作的身份而仍與其建立勞動關係。
“長期工”、“試工”或“試用期”,多屬於相關行業的日常用語,並無精確的法律定義。如何認定涉事之“長期工”、“試工”或“試用期”是否構成法定的「僱用罪」犯罪,仍須結合個案的具體情節加以分析判定。依照罪行法定原則,只有當行為人的行為符合法律明文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時,該行為才被視為犯罪。
主題
離婚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一. 對澳門以外法院裁判的確認須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所列之各項要件,其中a及f項所述之內容由法院依職權作出認定(見同一法典第1204條)。
二. 如卷宗所載資料,或因履行審判職務獲悉其中存在不符合上引第1200條b, c, d及e項任一要件之事宜,法院不應確認有關裁判。
三. 由於澳門《民法典》第1628條亦允許訴訟離婚及兩願離婚,故澳門以外的法院作出之離婚判決並不違反澳門法律體系之基本原則,亦無侵犯澳門特地區之公共秩序。
四.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情況下,對由中國內地法院作出之離婚判決應予與確認。
主題
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情況下,中國內地法院所作之裁判應予以確認。
主題
裁判之審查及確認
摘要
在符合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1200條之規定及《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互相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的情況下,中國內地法院核准的判決書應予以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