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表決 : 一致通過
- 裁判書製作人 : 利馬法官
- 助審法官 : 宋敏莉法官
- 岑浩輝法官
- 第三人異議
- 不動產之一部分的承租人
- 受寄人
一、承租人不能在支付一定金額的執行之訴中提出第三人異議,因為查封不破租賃,後者一直持續到執行變賣之後。
二、如果只有部分不動產被出租,那麼在查封時,承租人並非必須被指定為受寄人,但不妨礙他可以繼續留在不動產中享受其權利。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保全程序
- 適度原則
在保全程序中,法官應一直遵守所採取的措施應與擬保護的利益之間成比例的原則,這項適度原則規定在《民事訴訟法典》第326條第1款-當中提到,採取具體適當之措施,以確保受威脅之權利得以實現-和第332條第2款中-規定如保全措施對聲請所針對之人造成之損害明顯大於聲請人欲透過該措施予以避免之損害,則法院仍得拒絕採取該措施。
- 合議庭裁定上訴勝訴,撤銷被上訴裁判中撤銷第一審判決的部分,以便維持第一審判決。
- 紀律處分
- 撤職或強迫退休
- 職務關係之不能維持
- 自由裁量
- 行政法的一般原則
- 適度原則
- 司法審查
一、每當行政當局將嫌疑人的行為劃定為可科處撤職或強迫退休處分的行為時,應由行政當局透過預測性判斷得出職務關係不能維持的結論,必須承認其中享有寛闊的決定空間。
二、行政當局在法定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之內所作的紀律處分原則上是不得透過司法爭訴予以審查的,除非出現明顯的錯誤、明顯的不公正或違反行政法的一般原則,如合法性原則、平等原則、適度原則、公正原則和無私原則。
三、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或者原則上在行政當局被賦予自由評價及決定空間的情況下,不能由法院判定行政當局的決定是否就是假設法院被法律賦予該職責時將會作出的決定。這是一個只能由行政當局作出的考量,法院的職能是要判斷行政當局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是否有因違反適度或其他原則而出現明顯的錯誤或絕對不合理的情況。
四、當行政當局之決定以不能容忍的方式違反了適度原則時,法官才可對行政機關是否遵守該原則作出審議。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商標
- 消費者的誤解或混淆
- Landmark
- 置地
澳門一般消費者可能會對用於同類服務的商標“Landmark”和“置地”產生誤解或混淆。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 處分不動產及雙方代理的授權
受任人持有業主發出的具特別權力之授權書,可訂立任何雙方代理行為,實質上,受任人已從業主處買入相關不動產(第一次買賣),而後者收取了全額價金。在受任人所訂立的不動產買賣(第二次買賣)被撤銷後,鑒於受任人同樣收取了第二次買賣的全額價金,所以理應由受任人將價金退還第二次交易的買受人。
- 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